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獎勵補助冠全台
【公益社記者詹招琳/臺北市報導】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於7月審議通過之投資計畫有補貼獎勵投資1件、研發補助7件,已核准近新台幣6百萬元,目前已逾百家廠商陸續提出計畫書申請。
臺北市政府產業局表示「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於99年9月公布施行,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融資利息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,以及創新研發費用補助等投資誘因,吸引企業前來本市投資。本條例編列1.2億元,考量本市企業規模95%以上屬中小企業,為優先照顧中小企業,本自治條例擴大獎勵對象及降低申請門檻,凡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於創新、改善經營管理與服務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1百萬元以上,或投資案經審議認有創意、特色或具發展潛力,均可提出申請獎勵補貼,另外提供投資人從事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研發費用補助。申請獎勵補貼最高5,000萬元、研發經費補助最高300 萬元。